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矿产能源正文

江西省企业用天然气可获财政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3 浏览次数:94
  26日从省鄱湖办获悉,今年起至2013年,凡利用天然气替代水煤气作为工业燃料的企业,将按照替换后的实际使用量,由财政按每立方米0.3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以进一步优化江西的能源结构,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据了解,此项补贴资金奖励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已使用长输管道天然气替代水煤气作为其生产、生活用燃料的工业企业,且水煤气生产设施已拆除并不再使用。奖励政策执行时间为3年,即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市、区)发改委(能源局)、财政局提出申请。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