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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警局推出缓解交通拥堵12项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7 浏览次数:79
  昨日,市交警局推出缓解交通拥堵12项措施,其中,市区54条道路路边临时停车位将取消。同时本月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和保险汇率挂钩,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者,下一次缴纳的保费将上涨。
  
  据市交警局新闻发言人、该局副局长徐炜介绍,本月起,交警将推出缓解交通拥堵的12项措施,如将继续限制社会车辆在部分拥堵区域行驶,如东门中路实行单双号限行,华强北路实行分时段限行,火车站片区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社会车辆行驶,经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段)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火车站广场或沿河路通行的空载出租小汽车按照单双号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取消福田区八卦二路等54条道路路边临时停车位,例如,福田区八卦二路全路段,梅秀路、梅亭路由双向停车改为单向停车;罗湖区解放路、聚宝路、聚财路、鸿业路、展艺路;南山区科技中一路、高新中四道、文心二路、滨海大道、石州中路、科技南十道、科技南十二道、龙珠四路、龙珠七路、龙珠六路、珠光路等。目前,部分路段的改造工作已经在进行之中,市民可留意更改后的道路标志标线,以免造成交通违法。
  
  交警还将在滨河、深南、北环等主干道和快速干道增设交通诱导牌,在商业中心区停车场周边增设停车诱导牌,引导市民出行。
  
  交警还将联合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推出商业保险费率与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挂钩制度。本月1日《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汇率浮动方案》实行,逆行和倒退行驶、冲红灯、无证开车或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开车、超速50%以上、肇事后逃逸、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列为保险汇率上浮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将机动车的赔款记录也纳入了机动车商业保险汇率上浮机制。吴欣实习生姜梦诗通讯员杨静
  
  加大涉酒驾驶专项整治
  
  在目前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方法,提高查处效率,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5月1日后,对于醉驾行为将依照《刑法》修正案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营运车辆专项整治
  
  主要针对目前存在的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大巴等营运车辆随意变道,随意停靠,路边、路口上下客,未进站停车等交通违法现象进行专项查处,有效杜绝上述车辆“野蛮行驶”的现象。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在实施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在各大队繁华路段集中地段或片区和大运场馆、酒店、线路周边道路区域设立交通秩序严管示范片区,开展高密度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停车辆进行坚决查处。
  
  涉牌涉证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车辆交通肇事逃逸及逃避交通监控查处行为,集中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涉牌涉证问题,使因驾驶套牌、无牌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加大泥头车专项整治
  
  对泥头车、运砂车、搅拌车、小泥头车(蓝牌)等重点车辆进行重点治理,针对如冒尖装载、涉牌证违法(包括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遮挡污损变造号牌、未喷涂放大牌号、未悬挂制式“放大牌号”等)、报废拼装、非法改装、超载、冲禁令等违法项目进行严厉查处。
  
  清查报废车辆专项整治
  
  通过清理报废车辆数据,对我市不按规定报废车辆的品牌、型号数量进行摸底排查,不断完善号牌识别系统、“黑名单”系统,对驾驶报废车,采取假套牌、制作假行驶证等各种手段隐藏报废车辆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落实交通事故
  
  “快处、快赔、快撤”专项行动
  
  对符合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且车辆能够移动,但因不主动“快撤”而造成拥堵的,严格依照《条例》规定给予5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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